物品邮寄及关税
1. 客户须对投递物品的具体品名、价值、数量如实进行预报,如因虚假申报产生的扣件、退件均由寄件人负责,本公司不予承担此类问题的任何赔偿,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客户本人承担。
2. 任何进口中国的个人物品,都有被征缴关税的可能,对产生关税的物品,寄件人或收件人应及时赋税,否则会导致罚没或退运并会承担退运费用。
3. 航空快递主要服务于私人物品,物品有品种、数量和价值的规定,详情参照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 号(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)。
4. 物品价值:客户投递的私人物品价值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,对于单件不可拆分的物品,虽超出规定限值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
5. 邮寄物品品种:
(1)邮寄物品的品种限定为个人日常生活用品;
(2)本公司不接受危险品、违禁品、美国限制出口或进口国限制进口的商品。属于个人物品范围内的香水、指甲油、罐装压力容器产品属于危险品,不予邮寄;
(3)对于易碎或易变形的物品,客户须妥善采取包装方法,本公司不承担物品内部损坏的责任;
(4)对于液体及乳液状产品,客户须严格密封并加装防震、防挤压、吸水衬垫等包装材料,本公司不承担因液体及乳液状溢出所造成的损失,若因液体及乳液状溢出所造成其他客户的损失,本公司有索赔权。
6.物品数量:物品数量须控制在个人自用的范围,超出个人自用范围以外的物品,请客户在投递前和我们取得联系,商讨其他物流解决方案。
7.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防品,假货,高防名牌商品的邮寄业务。
8. 客户如对相关规定不能完全理解或执行,请及时与本公司取得联系。